运城市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晓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5年4月7日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晓伟因工作
2025-04-09
榆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奋江等辞去榆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2025年3月10日榆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榆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202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