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聂传青 郭贝/文图

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如同一座坚实的堡垒,守护着祖国的未来。司法体系是这座堡垒的重要基石,而郭磊,正是这基石中闪耀的光芒,用责任与担当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郭磊,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1月进入内乡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政治部、立案庭、审监庭、刑庭、湍东法庭等多个岗位履职。作为南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内乡县妇女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执行委员,她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倾注心血。因工作表现突出,她先后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被南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多发的趋势,内乡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健全“三审合一”工作机制,推行“法院+”帮教联动模式,在湍东法庭成立未成年人普法帮教团队。郭磊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深厚的为民情怀,成为团队的中坚力量,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引导。

在家事审判中守护未成年人权益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郭磊始终将未成年人利益放在首位。2024年,她参与审理的200余起案件中,涉及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等问题时,她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创新工作方法,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心理疏导,抚慰心灵创伤。针对庭审中未成年人容易产生焦虑、恐惧的情况,郭磊创立“庭前安抚+庭后关怀”机制。庭前,她耐心与孩子沟通,缓解其紧张情绪;庭后,她定期回访,并联合心理咨询师制定疏导方案。在一起离婚案件中,15岁的孩子因抚养权问题情绪崩溃,郭磊像母亲一样安抚他,并劝说父亲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放弃抚养权。当孩子问及未来能否给父亲养老时,她坚定地回答:“当然可以,法律和亲情都不会剥夺你的权利。”

引导父母,营造健康环境。郭磊深知,父母的不当言行会对孩子造成深远伤害。她向当事人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明确禁止在孩子面前互相诋毁,并联合妇联开设“父母课堂”,邀请专家传授科学教育方法,帮助父母改善沟通方式,减少对孩子的心理伤害。

构建全方位帮教网络

郭磊积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大审判大保护”机制,联合司法局、学校、家庭等力量,为涉罪未成年人铺就回归之路。

个性化帮教,助力迷途少年。她对未适用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定期回访其学习和生活情况。在一起寻衅滋事案中,16岁的小尹因家庭教育失衡走上歧路。郭磊发出《家庭教育令》,多次走访家庭,指导父母调整教育方式。最终,小尹重返校园并顺利考入大学。

凝聚社会力量,织密保护网。郭磊主动对接社区、企业,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她协调企业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机会,帮助其掌握技能、重拾信心。2024年以来,她帮教的7名未成年人中,3人重返校园,4人稳定就业,无一人重新犯罪。此外,她还联合县妇联、民政局等设立3个家庭教育指导站,为家长提供专业指导。

普法教育,播撒法治种子。郭磊牵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打造“雏菊·守护”法治教育品牌,通过巡回法庭、模拟法庭等形式,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聚焦女童保护,筑牢安全防线。针对女童自我保护需求,她专门开展防性侵、反校园欺凌等专题普法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提升女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郭磊常说:“每个孩子都是含苞待放的花朵,我们要用法治的阳光为他们照亮成长之路。”作为人大代表和法官,她将履职尽责与司法为民紧密结合,以“如我在诉”的共情力和“枝叶关情”的责任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她的坚守与奉献,诠释了新时代司法工作者的使命与担当。

【编审:赵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