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北京房山”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自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在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森林防火区禁止烧荒、点篝火、烧香烧纸、野外烧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等;在山区林地作业和通行的机动车辆,必须严防漏火、喷火;严禁司乘人员丢弃火种。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张磊